 注意事项
1、本系统仅供该项目潜在合格投标人使用。任何公司或个人不得恶意填报。
2、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,如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,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3、提交成功后会生成项目口令,该口令用于审核通过前修改有误的报名信息,请妥善保存,我司审核通过后口令失效。
4、招标文件会发送至填写的邮箱,收到文件即为报名成功(自行下载标书等特殊情况除外)。
5、我司按您填写的单位名称、信用代码进行标书费的开票,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处说明。
6、标书费的电子普票在您收到招标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邮箱,请注意查收。
缴纳标书款专用账号 |
账户名称: |
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|
开 户 行 : |
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|
账 号: |
7120 5774 19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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